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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病假期间看演唱会,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辞退行为违法

时间:2025-05-02作者:蕾蕾分类:体育快讯浏览:20评论:0

一起因女子病假期间观看演唱会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法院审理后判决用人单位辞退行为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此案件的详细报道。

案件背景

2019年,小王(化名)在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一职,同年5月,小王因身体不适请假回家休养,请假期间,小王得知某知名歌手将在本市举办演唱会,出于对音乐的热爱,她决定前往观看。

女子病假期间看演唱会,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辞退行为违法

演唱会当天,小王按时到达现场,观看完演出后回家,当她回到公司后,却被告知因请假期间观看演唱会,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小王对此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在请假期间有权参加个人兴趣活动,且观看演唱会并未影响工作,她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小王提供了以下证据:

  1. 请假条:证明她在请假期间已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并得到批准。

  2. 演唱会门票:证明她在请假期间观看演唱会,且该活动并未影响工作。

  3. 同事证言:证明她在请假期间并未影响工作,且观看演唱会是个人兴趣活动。

公司则辩称,小王在请假期间观看演唱会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且该行为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王在请假期间有权参加个人兴趣活动,观看演唱会并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小王在请假期间并未影响工作,且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给予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依法享有休假、病假、产假等合法权益的。”

本案中,小王在请假期间有权参加个人兴趣活动,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违法,因此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启示

本案提醒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者请假期间的个人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个人行为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请假期间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案判决结果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有助于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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